基本醫療保險是居民最低的醫療保險。被保險人患病后,可以到指定的醫院享受醫療保險報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金額是多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報銷在二級以上醫院住院醫療費的50%-70%不等,門診費不報銷。具體見以下內容: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我們一起來了解相關知識,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二是70歲以上的老人。結算年度內,報銷范圍在100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將發生。三級醫院的初始支付標準為500元,報銷率為50%,二級醫院的初始支付標準為300元,報銷率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