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J=(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2、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G=G同+G實
其中:G同=C平Z同指數N同1%
G實=C平Z實指數N實981%3、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中有關指標解釋(1)J為基礎養老金;
(2)C平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保留兩位小數);
(3)Z實指數(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應繳;
(4)Xn,,X1993,X1992為被保險人退休當年至1992年相應年度各月本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5)Cn-1,,C1992,C199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應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2),其中Cn-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當年的應繳費月數,C1991為1991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3;
(6)N應繳為被保險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7)C平Z實指數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8)N實+同為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9)G為過渡性養老金;
(10)G同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11)Z同指數(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1;
(12)N同(視同繳費年限)為實行個人繳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13)G實為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14)N實98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
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
以上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