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員工的社會保障補貼是什么?下面是相關內容的簡要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有關靈活員工的社會保障補貼規定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
一、補貼對象:
下列靈活就業人員**了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
1、正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
3、**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5、殘疾人或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
根據玉財社(2009)40號文及相關文件規定,按各項社會保險補貼最低繳費基數的繳費金額計算,4050人員補貼標準為實際繳費金額的2/3,其它人員補貼標準為實際繳費金額的1/2。
三、補貼辦法:
上述五類人員符合申領條件的,到戶口所屬的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所**申請補貼手續,戶口仍在原單位的,到居住地所屬的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所**申請補貼手續。
**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海縣工商局出具的未領取過《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已經注銷的證明;
2、靈活就業證明;
3、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單據原件(當年1-3月的醫療保險補貼,憑上一年度繳費單據的原件或復印件申請);
4、本人有效期限內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5、《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正本及復印件(在外地領證的,加收通海戶口證明);
6、商業銀行通海支行的活期存折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