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此前,多家***部門,已經明文禁止網貸機構向在校大學生提供貸款,但近段時間有記者調查發現校園貸死灰復燃。不少網貸機構,依舊沒有停止相關的業務,并且有各種變相的砍頭息,下文就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校園貸死灰復燃引熱議
從2016年5月開始的1年半時間里,原銀監會、教育部等部委不斷針對校園貸出臺文件,監管態度不可謂不嚴厲。“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確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
然而,校園貸卻屢禁不止,甚至還“創新”出了更多的高利息收取方式。此前,校園貸可以說是“血債累累”:
2016年3月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學生鄭德幸,先后在多個校園金融平臺貸款近60萬元,無力償還,在貸款方多種手段催債之后,不堪心靈伐戮的他,從青島市一賓館8樓跳下死亡;
2017年4月廈門華廈學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深陷校園貸,被發***催債,在泉州一賓館燒炭自***;
2017年9月21歲的陜西大二學生朱毓迪貸款20多萬,無力償還時跳江自***。而在失聯前,他還給同學發去一段自殘的小視頻,上面的他左手割了3道很深的傷口。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閃銀、拍拍貸、及貸等平臺在國家取締校園貸之后,仍悄悄從事該業務。在記者測試的平臺中,仍從事校園貸的占比超過42%。其中,閃銀平臺向學生發放***年化利率高達199.38%,該平臺還“發明”了變種砍頭息,借1000元,實際只得790元。
校園貸的危害
1、校園貸款是具有***性質
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高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勢,進行短期、小額的貸款活動,從表面上看這種借貸是“薄利多銷”,但實際上不法分子獲得的利率是銀行的20-30倍,肆意賺取學生的錢。
2、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
高校學生的經濟來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費,若學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時就有惡習,那么父母提供的費用肯定不足以滿足其需求。因此,這部分學生可能會轉向校園***獲取資金,并引發**、酗酒等不良惡習,嚴重的可能因無法還款而逃課、輟學。
3、若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放貸人會采用各種手段向學生討債
一些放貸人進行放貸時會要求提供一定價值的物品進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學生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對學生個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學生不能按時還貸,放貸人可能會采取恐嚇、毆打、威脅學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進行暴力討債,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園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最后,對于個人大學生來說,一定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不要滿目攀比,同時也要多了解校園貸的危害,同時在有資金借貸需要的時候,一定要到擁有正規的金融牌照進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