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通常稱為交強險,是車輛交通保險的一種,其主要作用是對被保險人在車輛使用過程中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以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交強險賠償范圍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第三者人身傷亡:當被保險人在行駛中發生事故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時,交強險將承擔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相關賠償責任。
2。第三者財產損失:交強險還將承擔第三者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對第三者車輛、房屋等財產損失的賠償。
交強險的賠償金額限額是由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確定的,目前在中國**的交強險賠償限額為12萬元。即死亡賠償金最高12萬元,醫療費用最高10萬元,其他財產損失最高2萬元。如果車主只購買了交強險,發生事故后,只能通過交強險來獲得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當保障受害人的最基本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因此,如果只購買了交強險,超過交強險賠償范圍的部分需要車主自行承擔,所以建議車主在購車時,考慮到自身的實際情況,選購適當的商業保險以增加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