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合而成,其中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規定的,分別是40、50年或70年不等。那么,房屋產權50年到期后怎么辦?還可以續期嗎?一起去看看。
按照我國房屋產權實施規定,產權房子產權到期后是可以續期的,也就是說,房屋產權50年到期后可以申請續期。另外,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會自動續期。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續期,要依照法律規定**。
其實,所謂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