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經濟市場最重要的一個稅種之一,印花稅的變動一直深受市民的關注。11月2日消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新的印花稅征求意見稿,那么新印花稅法會怎么調整?下文就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印花稅征求意見稿公布
根據征求意見稿,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維持不變;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或者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992年,國家統一規定對滬深兩市證券交易征收印花稅,經過多次政策調整,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對出讓方征收。《征求意見稿》除對少部分稅目的稅率適當調整外,基本維持了現行稅率水平。
《征求意見稿》將以股票為基礎發行的存托憑證納入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收范圍。主要考慮是:國務院已明確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存托憑證以境外股票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并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將其納入印花稅征收范圍,適用與股票相同的政策,有利于保持稅制統一和稅負公平。
以下6種情況可免征印花稅
印花稅征求意見稿規定了6種免稅情形:一是為避免重復征稅,對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二是為支持農業發展,對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稅;
三是為支持特定主體融資,對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稅;
四是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對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稅;
五是為支持國防建設,對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稅;
六是為減輕個人住房負擔,對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征個人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總的來,此次印花稅征求意見稿的公布,對市民的住房、公共事業、農村經濟等領域都做出了較大的減稅力度,也十分符合了我國的稅改的大方向,充分的展示了我國對如今資本市場改革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