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已經多年沒有重大調整過的個稅征收方式,再次被提上議程。致公黨中央將向全國政協提案,個稅起征點提到7000元,考慮到全面“二孩”政策實施,為減輕育齡家庭的經濟負擔,建議以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8年個稅起征點或提高到7000元
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的提案》,建議個稅起征點(嚴格說應該叫免征額)從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起征點,由目前12萬元再提升至24萬元。降低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建議從3%~45%降至3%~30%以下。
報道稱,目前全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3500元,多年沒有調整,由于物價上升快,上述起征點顯得偏低,同時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的達到45%。
據了解,自2006年1月我國將個稅起征點從800元調整為1600元以來,十幾年來層經歷兩次上調:2008年上調到2000元,2011年上調為3500元。時至今日,距離上一次上調已有7年。
“起征點,精確地說,是工薪所得減除的費用標準,聽起來就比較別扭,我們實行的是分項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只是對工薪所得有一個基本費用減除標準。”
他舉例說:“簡單地提高起征點是不公平的,一個人的工資五千塊錢可以過日子過得不錯,如果還要養孩子,甚至還要有一個需要贍養的老人,就非常拮據,所以統一減除標準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項下持續提高減除標準就不是一個方向。”
“對一個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職工,在大城市基本上算是低收入者。”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南嶺村黨委書記張育彪認為,在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方面,建議從3500元提高到至少5000元以上。
去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認為,個人所得稅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工薪所得實行45%的最高邊際稅率。黃奇帆建議,降低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最高稅率,由45%下調至25%,作為推進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的突破口。
肖捷去年指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總的思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