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一直是大家頭痛的問題,年輕時候攢的錢不是供孩子上學就是供房貸,到頭來沒有啥積蓄,想要接著上班攢錢養老,但待遇比以前差很多,且很多企業都不招退休員工了。如今2019社保新規定來了,社保繳納與補繳問題有救啦!
對于中年人來說,再過個十來年就退休了,但由于年輕的時候沒有社保繳納意識,公司幫買社保的時候為了少扣點工資交社保,就沒有買社保,現在后悔要交社保不知道怎么交,而且現在交社保到退休的時候也交不夠15年,咋辦?
2019社保新規定這么說,如果現在交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是交不夠15年社保的可以補交,但并不是所有人均可以相守難一次性補交的待遇,普通人要補交就要從現在開始補,漸漸補夠15年,屆時退休就順利領到養老金了。
同時,2019社保新規定指出,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
一是未繳納社保的本地戶籍,并且需要是在1961年-1982年之間下鄉的知青;
二是2011年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
三是之前在本地參加過社保后中斷的大齡退休人員(年限要求年齡在65周歲以上,女性在60周歲以上)。
除此之外,在不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后,因此造成的退休后無法領取養老金,仍然可以有以下幾種方法解決。
1、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達到60歲后一次性補繳至15年,且因為養老保險體系的不同,一次性補繳費用較低,自然退休后所領取的養老金與退休職工養老金也存在差額;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繳費,在第五年仍然未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
3、因企業、非個人原因造成的社保斷交,在企業出具證明后可以補繳,但是補繳時間有所限制;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取出,不再參加養老保險,因為退休后無法領取養老金,所以不是很建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