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日記App是在去年突然火爆的一款網購優惠APP,上線一年多時間,已經擁有2100多萬會員,根據傳聞,花生日記還準備在2020年在美國上市。而在近日,廣州市監局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卻顯示,花生日記涉傳銷被罰千萬人民幣,這怎么回事?下文就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廣州花生日記涉傳銷被罰千萬
3月16日,據億邦動力網報道,社交電商平臺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3月14日責令處罰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306.58萬元。
從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具體的傳銷方式包括:
1、發展花生日記APP平臺會員,收取“超級會員”費用。花生日記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15日間,規定會員只能領取花生日記平臺的優惠券,而只有超級會員以及運營商才能獲得發展他人加入并從下一級會員消費金額中提取傭金。
會員如果希望升級成為超級會員,則需要交納99元升級費用。在上述期間,花生日記共發展超級會員7247人,收取費用71.75萬元。后鑒于有會員投訴,從2018年1月16日起花生日記修改了上述規則,將會員和超級會員進行合并,用戶一經注冊就成為超級會員,不再收取費用。
2、花生日記以平臺形式管理運營商,并以運營商為金字塔頂層各自發展下級超級會員,最終通過會員消費實現層級計酬。花生日記通過各種渠道發展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其分公司,分公司依據與花生日記的協議,主要負責發展和管理運營商,并通過微信、微博、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社交平臺,以及在線下散發宣傳單或宣傳手冊等方式推廣平臺,宣傳花生日記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
運營商為花生日記經營模式中的重要一環,其主要作用為通過大量發展下級會員,以獲取下級會員消費后的傭金計提……
經常明察暗訪,以及大量事實舉證,最終工商局認定花生日記的兩類產品:通過會員消費實現層級計酬,收取超級會員費,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構成傳銷罪名成立。
至此,一個涉案2100萬人,涉案金額4.5億的電商傳銷案終于全部曝光。
有市場人士表示,近年來已經先后有幾家類似的電商平臺,因為涉嫌傳銷被罰款或者直接查封,這些平臺都具有一個很明確的特點,那就是運用多種傳銷手法進行經營,例如會員費費用,拉人頭分成,高收益高回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