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有關房地產的話題,最吸引人關注的肯定是2018房地產稅最新消息,近日,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在博鰲亞洲論壇上指出,將進一步優化稅制結構,逐步優化稅制結構,深入推進增值稅改革,構建更加公平簡潔的稅收制度,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自今年3月以來,這已是房地產稅被官方第六次正式提及,相比往年的原則性表述,今年關于房地產稅的說法愈發具體。小編從業內人士處獲悉,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有大體框架,正向各地征求意見。
以稅收法定來引領稅制改革
自2011年在上海、重慶兩市啟動試點開征房產稅,至今已近八年。細心觀察不難發現,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有關房地產稅立法的官方消息并不多見。
轉折點出現在今年兩會期間
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發言人張業遂在人大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正在加快起草完善。3月5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在***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3月7日,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對外透露,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房地產稅總體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
3月1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2018年將繼續加強立法工作,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研究制定房地產稅法。3月25日,財政部部長劉昆稱,將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
對于這種變化,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深有感觸。分析個中緣由,劉劍文認為,與多個背景相關。
首先,就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房地產稅涉及到社會公眾的重大利益調整,關系到民眾的私有財產,這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內在要求。”劉劍文說。
其次,就是財稅體制改革。營改增從2012年開始推行,直至2016年大規模全面鋪開。營業稅過去是地方主體稅種,而增值稅是共享稅,營改增完成之后,雖然通過增值稅分享比例的調整試圖緩和地方財政收入困境,但這畢竟是過渡性措施,還是要在稅制層面探尋新的地方主體稅種。在這種背景下,如何建立起新的地方主體稅種、如何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成為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最后,房地產稅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涉及到重大利益調整,作為***部門,出于法治***的要求,理應對這種關切作出回應,而不應該遮遮掩掩。
如何理解“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原則,黨的十九大之后,關于房地產稅立法的思路愈發清晰。圍繞房地產稅,上一任財政部部長肖捷曾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中發表署名文章,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