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后被返聘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并非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區別可就大了去了。勞動合同屬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工會法調整范疇;勞務合同只是屬于民事合同的一種。勞務合同中,社保就不再是強制項了。
2、很多大三或者大四的學生,都會到一些公司進行實習,針對這些實習生用人單位簽署的也是實習協議或者是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也就不用為其購買社保了。
3、有些員工,因為身體或家庭的一些原因,需要離開公司一段時間,這時候公司會和員工簽署停薪留職協議,在這段時間內,公司也是不用為其購買社保的。
4、一般在一些工程項目中會出現總包和分包,總包會為了方便監管,會派遣類似總監、項目經理這樣職位的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管,而這些被總包派遣過去的員工工資是由分包負責的,但和分包簽署的合同屬于勞務合同,因此也是不用買社保的。
5、一般從事***的人員,本身都是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其主要的工作單位也會為其購買社保,所以從事的***單位就不用為其購買社保了。
6、非全日制員工和***人員有點兒類似,這種員工是按照小時付費的,一般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間是在4個小時左右,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非全日制員工公司可以不用為其交納社保,可以自己繳納養老和醫療。一般這類人員,用人單位是與其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協議,協議中會對派遣的員工作息時間、勞務報酬等都有明確的規定,而被派遣的人員社保則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與其最后服務的公司單位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