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開始,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金額正式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這也就表明月工資低于5000的用戶自2019年開始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當前月份數計算。
例如用戶每月收入為8000元,那么去掉起征點金額,用戶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元,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就為3000*12=36000元,不過自2019年個人所得稅新政策實行之后,用戶的應納稅所得額=月綜合收入-5000元-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最后所剩下的部才為用戶應該納稅的部分,因此如果用戶月收入8000元,那么最終的應納稅所得額肯定是會低于3000元的。
其他扣除的費用其實是比較好理解的,但是很多用戶不太了解專項附加扣除指的到底是什么費用,其實專項附加扣除就是子女的教育費用、住房貸款的利息費用、租房的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費用等費用。
新個稅執行之后,至于我們具體需要繳納多少稅還需要跟自己的收入有關,因為現在提高了正稅點,并且應納稅所得額還增加了減除專項附加費用的條例,因此最終我們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會降低的。對于一部分員工工資在3500-5000之前的用戶,在新個稅執行之前是需要繳納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的,但是新個稅執行之后,因為未達到起征點,那么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眾所周知,新個稅法迎來調整,從原本的3500調整到5000元一個月,使得許多人來說工資明顯增多了。不過如今,但有些人對新個稅計算不了解的,你知道新版個稅怎么計算?現在通過以上介紹,大家應該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