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條消息成為網絡奇聞,壓死一只雞索賠180萬元,引起廣大網友關注。索賠理由到底是什么,竟然索要180萬元?據說是因為一位車主壓死了一名“村霸”的雞,村霸發揮其霸道本性,用手榴彈勒索車主180萬元。事件具體經過是怎樣的呢?請看下文。
8月20日,廣東省陸豐市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金朝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非法持有**、彈藥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數罪并罰,判處其***12年,繳獲的**、彈藥予以沒收、銷毀。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間,陳金朝在廣東省陸豐市湖東鎮下埔村內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多次作案并致人受傷。2015年9月,陳金朝伙同他人,持自制斧頭打砸一輛經過村口路段的出租車,對車內乘客進行毆打致傷。之后,陳金朝以路過小汽車碾壓死一只雞為由,向車主蔡某強行索賠180萬元,在雙方協商過程中,砸壞車主蘋果手機,并持斧頭打壞車窗擋風玻璃,用砍刀刺破4個輪胎,持仿**式**和手榴彈威脅車主,造成財產損失及車內一乘客暈厥。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金朝無事生非,持械任意毀壞他人財物并毆打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彈藥,情節嚴重,其行為又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又構成故意傷害罪;持槍威脅暴力抗拒阻礙**執行公務,其行為又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被告人陳金朝作為一名典型“村霸”,性質惡劣,影響敗壞,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當地社會生活秩序,應予以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總之,現在是法治社會,雖然農村地區是法治薄弱地帶,但是執法機關依然可以依法制裁違法犯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