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摘牌就是指該公司的股票在新三板上市到期或依規不再具有主板上市條件的,證券交易所停止了其上市交易,之后就不可以再在證券公司交易該股票了。新三板企業摘牌分成兩大類,一類是主動摘牌,另一類是強制摘牌。新三板企業主動摘牌可能是好也可能是壞,可是被強制摘牌那肯定就是壞事了。
債券摘牌是一個中性消息,可是很多時候,一些資金喜愛運用這一點來出貨股票,因此造成股價下跌。因為債券摘牌,從公司的財務管理上來看,這會使公司的現金流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面造成股票價格下跌。例如,上市公司發行了某一可轉債,可轉債到期后就需要轉股,轉股完成后那樣債券就需要摘牌了。因而對股票而言并沒什么影響,其原因是可轉債的數量和正股對比比較小,不能超越正股股價的行情,第二是轉股后現金流量仍然沒什么改變,因此這個消息無需過分解讀。
可轉債券具備債權和股權的多重特征,一種是可轉債也是有要求的利率和限期,用戶可以選擇持有債券期滿,扣除本息。另一種是可轉債換為股票之后,用戶變成了公司的股東。
摘牌是利好還是利空消息主要看公司操作,若公司是主動摘牌私有化,那樣就是利好,如果是管控讓其股票退市而摘牌,那樣便是利空消息。對股票而言,一旦摘牌,那這就代表著該股票要終止交易,該股再也不會在證券公司進行交易了。對于此事,主動摘牌和處于被動摘牌用戶要特別注意鑒別。
股票處于被動摘牌的狀況一般有公司決定不提出寬限期申請的、在要求時間內(即自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45日內)未提出寬限期申請或申請寬限期未被證券交易所準許的、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在寬限期截止日未發布年報的、寬限期內靠前個會計期間繼續虧本的,或是其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認或拒絕說明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