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意義與功用是抵御風險、做好養老準備、彌補家庭經濟損失、做好教育金準備、減輕兒女負擔、專款專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分散風險、保障和收益并存,具體如下:
1.抵御風險:保險可以幫助被保險人抵御意外、疾病、長壽等風險。
2.做好養老準備:例如保險中的養老年金保險,可以在被保險人平安生存至約定的年齡,比如55周歲、60周歲、65周歲或70周歲時開始領取養老年金。此外,增額終身壽險、兩全保險等也可以幫助被保險人做好養老準備。
3.彌補家庭經濟損失:例如重疾保險所理賠的保險金,保險公司并不限制用途,被保險人可以用它接受更好的治療,也可以將其用于彌補家庭經濟損失。
4.做好教育金準備:例如保險中的教育年金保險,可以在被保險人平安生存至接受教育的年齡時開始給付教育保險金,幫助被保險人做好教育金的準備。
5.減輕兒女負擔:老人有保險進行保障,若是發生疾病、意外等風險,保險金就可以幫助被保險人抵御這些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兒女負擔。此外,養老保險還可以給老人給付養老金,也是對兒女負擔的減輕。
6.專款專用:保險所理賠的保險金,被保險人可以用來抵御相應的風險。例如醫療保險可報銷醫療費用、教育金保險主要是給付教育金。
7.維護社會穩定:保險可以在被保險人發生風險后給付保險金,能夠幫助被保險人更好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穩定,讓被保險人發生風險后不至于走投無路。
8.促進經濟發展:保險作為金融服務業的一種,其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發展,為社會創造了就業機會和經濟效益。
9.分散風險:保險可以將多個被保險人的風險合并在一起,實現風險的分散和共同承擔,可以有效降低個人和家庭承擔風險的壓力。
10.保障和收益并存:比如理財保險,在讓被保險人獲得保險保障的同時,還能讓保單持有人獲得不錯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