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一般是在每年的1月開始補發,并于當年的7月底補發到位。
以2022年的退休金補發為例,從各省人力社保廳、各省財政廳出臺的《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可以獲悉,退休金調整從2022年1月1日開始,為當地2021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方式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三種辦法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體現了社會公平,即當地全市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掛鉤調整則和參保人個人的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傾斜調整則是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進行照顧。而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1月至7月的基本養老金則是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