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手續費和贖回費不是一回事。基金手續費包括印花稅、過戶稅等多種費用,贖回費只是基金手續費的一種,指在基金的存續期間,已持有基金單位的***者向基金公司賣出基金單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贖回費設計的目的主要是對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的一種補償機制,通常贖回費中至少25%是歸基金資產。
《開放式***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贖回費,但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目前贖回費率通常在1%左右,并且隨著持有基金份額的時間增加而遞減,一般持有兩年以上就可以免費贖回。
部分基金手續費收取標準:
1、封閉式基金可以通過二級市場的買賣交易變現,開放式基金的贖回價格是以基金單位凈值為基礎計算出來的。
2、轉換費是指***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規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間特換***所需支付的費用。基金轉換費的計算方式有兩種,分別是費率方式和固定金額方式。在采取費率方式收取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但費率不得高于申購費率。在通常情況下,此項費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點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