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患者只需要持居民健康卡(或合作醫療證)和***(或戶口簿和監護人***)到參合地的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轉診證明就可以了。
具體流程如下:
1、參合患者持居民健康卡(或合作醫療證)、***(或戶口簿和監護人***)到參合地的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轉診手續;
2、經辦人員通過同級業務信息系統、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或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填寫轉診內容;
3、各級新農合相關信息系統按照規則生成跨省就醫聯網結報轉診單編號,作為轉診單的標識符;
4、經辦人員填寫內容后,通過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及時將轉診信息上報至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
5、經辦人員按照附件1《新農合跨省就醫聯網結報轉診單》生成紙質版,打印并交由參合患者,作為參合患者跨省就醫轉診的憑證;
6、參合患者憑借居民健康卡(合作醫療證)、***(或戶口簿和監護人***)、入院通知書(住院證)和轉診單辦理入院登記即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按照規定向參合地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報告備案和執行轉診,那么跨省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將不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