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及要求包括年齡、身份、信用狀況、家庭經濟情況、共同借款人等多個方面。
具體如下:
(一)年齡
年齡滿16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助學貸款必須獲得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二)身份
申請人需要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外籍人士不支持辦理)。
(三)信用狀況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以及保證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四)家庭經濟情況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至于對貧困家庭的認定標準,有以下特征:
1、農村牧區特困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2、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五)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且其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入學前戶籍一致。當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需要在25-60 周歲之間。
注意:
助學貸款的服務對象是已被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者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提示:
1、助學貸款資金原則上用于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于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余部分可以充當借款學生的生活費。
2、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本專科生及預科生每年最高可貸款金額為12000、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貸款金額為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