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失業保險金之后一共可以獲得多少失業金,主要取決于該失業人員的失業金領取時間還有當地的失業金發放標準,失業金總額=失業金領取月份×當地的失業金發放標準,在此以長沙市失業保險金進行舉例計算:
目前長沙市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長沙市本級、望城區失業保險金為1737元/月,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失業保險金為1566元/月,失業保險參保人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未滿2年的,可以領取4個月的失業金,每增加1年增加2個月的失業金領取時長,繳納11年及以上的參保人可以領取最長24個月的失業金,假設程某、于某和劉某是長沙市職工,在今年因為非個人原因導致失業,進行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1、程某
程某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滿2年不足3年,在長沙市本級參保,則按照規定,程某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金,并且總共可以獲得6×1737=10422元的失業金。
2、于某
于某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滿6年不足7年,在望城區參保,則按照規定,于某可以領取14個月的失業金,并且總共可以領取14×1737=24318元的失業金。
3、劉某
劉某在職期間已經繳納了12年的失業保險,原單位在長沙縣為自己的員工進行參保,則按照規定,劉某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最后總共可以領取24×1566=37584元的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單次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但是不代表勞動年齡內只能領取總共24個月的失業金,只要符合相應的失業金申領條件,就可以到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失業金的申領,只不過相比于首次領取失業金,第二次及以后領取的失業金標準可能會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