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意外死亡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內容和金額支付保險賠償金的一種保險形式。意外死亡是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所導致的被保人人身死亡。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被保險人在沒有防范意識的情況下發生的,事先前是不能去預見事故的發生,客觀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如王某走在街上,車輛失控造成王某意外死亡;
2、外來的:指由于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導致死亡,如突發的車禍、被歹徒襲擊、高空拋物造成死亡、食物中毒身亡等,如自身疾病所造成的死亡,心臟病等,不屬于外來事故;
3、突發的:指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過程,短時間造成被保險人死亡的事故,如游玩落水、觸電、高出跌落,猝死等,而如慢性勞損、骨質增生等漸進型損害則不屬于突發范疇;
4、非疾病的:不是因為疾病傷害導致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如癌癥,是因為其他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于意外事故。
如何判斷是不是由于意外死亡所導致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的合同,合同里面有對意外保險的范疇進行明確的規定,例如,保險公司會明確規定哪些意外事件屬于保險范圍內,以及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公司會賠償哪些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界定意外保險的范圍時,保險公司會根據不同的保險產品和保險條款來進行具體的規定。因此,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時,應該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了解保險責任的具體范圍,家人及親屬要對合同進行閱讀對照,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