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無力償還是否會被列為失信人,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網貸逾期未被起訴
1、網貸逾期時間不久
如果用戶的網貸才剛剛逾期,尚未超過三個月,那平臺暫時不具備起訴權利,而沒有起訴到法院,自然就不會被法院憑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
2、網貸平臺本身不正規
如果用戶借的網貸本身并不正規,平臺沒有經過銀監會批準成立,未持有金融牌照,那自然也不會采取起訴的方式催款,因為平臺也會怕被法院審查。對于此種情況,借款人也不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還可以反過來收集證據向當地銀監會或者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臺)。
二、網貸逾期被起訴到法院
1、法院判決后按時還款
如果在被網貸平臺起訴到法院后,借款人后續有依照法院判決結果及時償清欠款,那借貸關系就已經終止,自然不會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
2、法院查知的確無還款能力
在被網貸平臺起訴到法院后,法院查知借款人的確不具備還款能力,不是故意逾期欠款不還,一般也不會將借款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里,但法院可能會強制執行,凍結、扣押名下資產用以抵償欠款。
3、法院查知有還款能力
如果被網貸平臺起訴到法院后仍不還款,法院查知借款人實際具備還款能力,是故意假裝沒能力還款,那多半就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屆時日常生活消費、出行都將受到限制(等何時履行完還款義務,屆時法院才會刪除失信信息)。
注意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5、違反限制消費令。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