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算區別與企業養老保險,在決定實施后,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有著不同,不僅有之后參加工作的,同時也會存在一批退休中人。那么,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么計算呢?接下來一起來看下。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么計算?
1、作為新人,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參加工作的
如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達到了15年的,在法定年齡退休后按月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計算標準分別為:
基礎養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計發月數。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
這是指在改革前參加工作,然后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的人員,這部分群體的養老金計算,是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過渡性養老金。也就是說結合新老辦法的標準,來對比得出的。
具體計算標準是:
在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的新辦法是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又包括三部分,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分別是:
基礎養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金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老辦法計算是(2014年9月基本工資*計發比例+退休補貼標準+國辦發〔2015〕3號文增加的退休費)*退休年度對應工資增長率。
在進行兩者對比后,需要增發的金額相當于是(新辦法待遇-老辦法待遇)*增發比例,有十年過渡期,靠前年是10%、第二年是20%、依次類推,到第十年是100%。在過渡期拿到的養老金就是老辦法養老待遇加上增發金額,等過渡期后,就可以采用新辦法計算退休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