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是指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在發行之前,可轉債需要上會,即***發審委審核上市公司的可轉債申請。一般來說,只有等***申核通過之后,上市公司才能發行可轉債,否則,不能發行可轉債。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發行可轉債,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最近3年的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于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上市公司不得低于7%;
2、可轉債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本次可轉債發行后,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資產的80%;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5、可轉債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轉債的發行額不少于一億元;
7、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