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要求:
1、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主營業務、控制權和管理團隊穩定,最近二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3、最近二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
4、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二)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三)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紅籌架構、存在表決權差異企業,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一)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二)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6、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3000萬。
7、公開發行比例大于25%,如果發行后總股本大于4億股,公開發行比例大于10%。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主要是為那些暫時達不到在主板上市條件的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設計。所以,上市條件也更為寬松,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主要以科技類公司為主。
創業板個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交易,股票代碼是30開頭。開通創業板權限要求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并且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