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中簽之后,應在申購日后第2個交易日16:00之前需要保證賬戶中有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的部分視為放棄認購。賬戶資金不足時,可以通過銀證轉賬轉入資金或適量賣出股票等方式補充資金。然后等待上市,上市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交易方式就和股票一樣,可以選擇賣出也可以等轉化成股票。
投資者中簽,繳納認購金,一般等8~14個自然日就可以了,上市后根據盈虧情況選擇賣出還是繼續持有,交易規則和股票一樣。
上市之后,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
提示: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卻不足額繳款的情形的,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等品種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可轉債與可交換債的次數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