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違反勞動法規定,欠薪、支付小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用人公司需要將少發的工資補上,并且給予工資的25%作為失業補償金;
2、員工因個人身體緣故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要依照員工參加工作時間規定給予失業保險金,并且需要給生病員工發放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醫療補助;
3、員工和企業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失業補償金依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計算。
失業補償金叫做經濟賠償金,就是指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賠償。失業補償金一般是在解除勞動合同以后,企業會一次性付款給被解聘的員工。失業補償金的金額與員工的工作年限有關,也和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同狀況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