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發行進行購買:股份有限公司的開設,可以采用發起設立或是募資開設的方法。發起設立就是指由公司發起者申購要發行的所有股權而開設公司;
2、通過轉讓進行認購:公司發起者擁有的股票為無記名股票,自公司創立之日起1年內不能夠轉讓。一年以后的轉讓要在規范的證券交易場地以內進行,由公司股東以背書方法或是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方法轉讓。
原始股簡易來講便是公司在沒有上市的時候所發行的股票,一般僅有公司高管、公司監事、公司關鍵職工等才可以得到公司的原始股。在股票市場上,假如公司將來在二級市場上市,那么這批股票便是原始股東,代表著資本提升。依據公司法的要求,一般的原始股,發起者擁有的本公司股權,自公司創立之日起的1年以內不是可以進行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