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直接付款:付款的范疇有企業開支和產品與服務項目開支;
2、財政授權支付:付款范疇包含取現、資金退還、轉賬、同城**邀委托收付款、貼現、也可以向依照要求保存的相對應賬戶劃轉工會的經費、公積金、提租補貼及其被許可的特殊賬款;
3、財政實撥資金:由財政行政機關審簽付款憑證,通過保險庫申請**庫款支撥**手續,將費用預算資金直接轉到用款部門銀行中的特定儲蓄賬戶。
財政直接付款是指財政部門向中華人民銀行和代理商銀行審簽付款命令,代理商銀行依據付款命令通過財政單一賬戶管理體系將資金直接付款到收款方(即產品或勞務公司的經銷商等)或用款企業(即實際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