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滿存活保險金,
2、病癥死亡保險金;
3、出現意外全殘或死亡保障;
4、自駕游出現意外整車或死亡保障,可賠償20倍基本保額;
5、城市公共交通出現意外全殘或死亡保障,可賠償20倍基本保額;
6、航空公司出現意外全殘或死亡保障,可賠償20倍基本保額;
7、電梯轎廂出現意外全殘或死亡保障,可賠償20倍基本保額;
8、重大洪澇災害出現意外全殘或死亡保障,可賠償20倍基本保額。
1、資產融合:資產通融的作用是指將產生的保險資產中的閑余的部位再次投進到擴大再生產歷程中。保險人為了能使保險運營平穩,務必確保保險資產的升值與增值,這就規定保險人對保險資產開展應用;
2、社會治理的作用;社會治理是指對所有時代以及各個階段開展調整和調節的過程。目的在于充分發揮各系統、各單位、各階段的作用,進而完成人際關系和睦、全部社會發展良好運作和高效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