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積金封存”,一般是因為單位與職工中斷了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公積金的繳存也中斷,而職工的公積金賬戶又無法轉移且不符合銷戶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所以公積金賬戶就被暫時封起來了。
大家需要注意,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尚無新單位就業,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職工的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托管專戶管理。
而縱使公積金賬戶處于封存狀態,職工也可以將賬戶里的余額給提取出來使用,比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無房戶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的房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享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補貼家用等等都行。
之后若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那公積金賬戶就可以解封;或者職工離開該公司,去新公司入職,且新公司也為員工繳存公積金的話,那公積金賬戶也會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