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債即新發行的可轉債,當新發行的可轉債,其中簽率較高時,投資者進行頂格申購,則很容易中簽。
投資者在T日申請,在T+2日就能知道是否中簽,中簽之后,投資者需要確保證券賬戶中有充足的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可轉債與可交換債的次數合并計算;等可轉債上市之后,投資者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賣出它,也可以選擇持債到期,享受上市公司返本付息,或者在轉股期限內進行轉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