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為:
1、借款人申請條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家庭經濟困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共同借款人申請條件: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果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戶籍在當地的自然人。
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為: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流程:貸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貸款學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拿到縣級資助中心《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并且將電子回執單交給高校老師錄入。學校會將回執單寄回貸款學生戶籍地的資質中心,金融機構負責終審并發放貸款。
2、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流程:新學年開學后,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學校負責對學生提交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并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后的終審以及貸款發放。學生貸款通過學校和銀行的審批后,學校會組織學校簽訂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簽訂好后,等待銀行放款。
溫馨提示:生源地信用貸款一般是一次申請、一次發放,每個學生申請一個學年的助學貸款。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即學生可以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是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銀行仍然會一次性發放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