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研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因為研究生也在助學貸款的申請范圍之內。
詳細解釋:
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均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提示: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且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和有效。
助學貸款申請條件主要包括: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信守信、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并且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農村牧區特困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2、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3、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4、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5、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7、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其他貧困家庭。
注意:
1、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并且貸款金額必須為1000到16000之間的整數。
2、助學貸款原則上用于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當貸款金額高于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余部分可用于借款學生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