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場中,IPO是InitialPublicOfferings的簡稱,意思是首次公開募股,表示一家公司靠前次將公司股份向公眾出售。在IPO之后,原本有限責任公司就正式更改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通常情況下,ipo發行是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按集中競價原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如果ipo發行時,采取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法人***者競價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如果在ipo發行時,發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銷商,說明發行新股的計劃、發行條件和對新股承銷的要求,各股票承銷商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定各自的標書,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股票承銷業務,中標標書中的價格就是股票發行價格。
注意:ipo和上市是有區別的。
ipo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只是發行股票,但發行后可以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只是很少有公司公開募股后不上市的,所以大多人會覺得ipo和上市是一樣的。
上市指的是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掛牌交易,是一種交易平臺的變化,上市的股票一定是面向社會不特定多數人進行自由交易的,但是公開募股可以不上市。
發行和上市是兩個環節,從法律角度來說,ipo在前,上市在后。
IPO的制度與區別:
1、如果在國內,可以去上海的證券交易所或者去深圳的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它們是a股或b股。
2、中國公司去海外交易所上市,去到該國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3、中國公司可間接在海外設立公司,然后通過改變公司名稱在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為紅籌股。
上市的制度和區別:
1、審批制:擬發行公司在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時,要經過地方***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向所屬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發行股票申請,經證券管理部門受理,審核同意轉報證券監管機構核準發行額度后,可提出上市申請,經審核、復審,由***出具批準發行的有關文件,方可發行。
2、核準制:證券監管機構對申請上市公司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審查,還對發行人的營業性質、財務狀況、經營能力、發展前景、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等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據此作出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的價值判斷和是否核準申請的決定。
3、注冊制: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最終企業發行的價值交給市場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