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失業保險是由各個地區進行自我管理的,相應的繳費年限還有對應的失業金領取標準也是存在差異的,在此簡單列舉武漢市、福州市和成都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
一、武漢市失業金標準
武漢市失業金的發放標準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目前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武漢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發放標準為1809元/月;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為1620元/月。
二、福州市失業金標準
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準發放;累計繳費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準發放;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十年以上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標準發放;單位繳費、本人未繳費的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標準發放;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個人醫療保險全部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繼續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福州市將醫療保險費隨同失業金一起轉給失業人員,由其自行到醫保中心辦理參保繳費)。
三、成都市失業金標準
成都市的各區(市)縣失業金標準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進行發放,目前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89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773元。
失業金領取條件?
1、該失業人員在崗期間和原單位一起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及以上;
2、該失業人員需要是非本人意愿導致的就業中斷;
3、該失業人員需要在參保地社保部門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