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少的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如果有足夠的資金,可以委托靠譜的商業銀行發放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的好處在于,可以通過銀行這個平臺,讓企業之間的資金得到很好的流動。那么在企業內部,委托貸款屬于什么科目?怎么做賬呢?我們一起來介紹一下。
一、委托貸款屬于什么科目?
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頒發實行之前,委托貸款可以直接設立科目,下面再設立“本金”、“利息”、“減值準備”進行核算。
07年新會計準則中把委托貸款取消了,那么怎么核算呢?
原則: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不算***預期收益,直接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該單獨設立科目核算,不再計入“持有至到期***”。
委托方將委托貸款根據到期的期限分別在“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反映。利息收入作為其他業務收入,相應的營業稅等作為營業稅金及附加。
二、委托貸款怎么做會計分錄?
舉個例子,公司在19年1月1日委托某銀行發放貸款500萬元,支付了手續費18萬元。銀行將這筆500萬的資金貸給B企業,每個季度收取利息,期限為1年,年利率為6%。
那委托公司的會計分錄:
1、匯出存款并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委托貸款5000000
財務費用-手續費180000
貸:銀行存款5180000
2、每月月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應收利息25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