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包含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則分別是20%和8%,20%是單位繳納的比例,劃入統籌賬戶,有的單位交16%;8%是個人交費比例,進入個人賬戶。
作為繳費基數的繳費工資,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即不足60%的按60%繳納,高于300%的不計入繳費基數。高于60%,不足300%的應按職工實際工資總額如實申報,漏報、少報、多報繳費基數屬違法行為。
領取的時候,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和當地在崗平均工資相關;個人賬戶養老金,則和繳費年限有關,交的時間越長,領取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