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可以補繳的。這里從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兩個角度來說明。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積的,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累計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退休后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一、城鎮職工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按規定申請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從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交政策。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
1、其中于2011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2、在1961年到1982年,這個時間段里面從事過知青下鄉活動的老人,并且是當地的戶籍,可以進行一次性的補交養老保險。
3、在職期間非個人原因,因為單位斷交導致累計年限未滿十五年,可以向原單位提出申請,請單位幫你補辦,然后再根據個人情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繳納檔次繳納社保費。
養老保險提倡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大家的繳費年限還不夠,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到滿足門檻規定后,再辦理退休。養老保險最低的繳納年限是15年,你可以多交,這樣退休之后可以領到的養老金也更多。
二、城鎮居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補交的,大多數地區都允許一次性補交,也允許在辦理退休時,一次性補交。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是補繳的話,就無法享受***的補貼,到手的養老金也會更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