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兩融業務?
兩融業務指的是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資交易就是***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于證券買賣,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并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于一個“融”字,有“融”***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并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二、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的區別
保證金要求不同
***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空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并在高位賣出證券后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并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法律關系不同
***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托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并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一并作為擔保物。***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后有剩余的,即為***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盈利)。
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
***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還會給證券帶來風險。
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者可以通過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擴大交易籌碼,具有一定的財務杠桿效應,通過這種財務桿杠效應來獲取預期年化預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