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得我國居民在看病治療過程中能夠節省一定的醫療成本,我國進行了全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推行,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可以憑借醫保卡進行醫療費用的報銷,有時候參保人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斷交了醫療保險,那么醫療保險斷交有什么影響?我們將在下文從醫保待遇和醫保繳費年限兩方面為您進行說明。
醫療保險斷交有什么影響?主要對于醫療保險所能夠帶來的待遇和相應的繳納年限有著影響:
一、醫保待遇
醫療保險的繳納,可以使得該參保人在進行就醫治療的時候,進行相應的報銷,如果該醫療機構就有醫保報銷的窗口,那么該參保人就可以在該醫療機構直接使用醫保結算和報銷,該醫療機構沒有,參保人也可以整理材料到所在地區的醫保報銷經辦機構進行報銷,而一旦醫療保險斷交,在斷交的次月開始,參保人將無法享受到相應的醫保報銷待遇,雖然參保人的醫保個人賬戶還可以用來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藥品的購買或者門診費的支付,直到余額花完,但是隨著醫保斷交,個人賬戶將得不到撥款,同時在斷交期間發生的治療就醫費用也不可以進行報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斷交超過三個月,那么如果該參保人在之后繼續進行醫保的繳納,會被算作是首次參保,原先繳納的時間將不能算進醫療保險參保的年限總數。
二、醫保繳納年限
我國的醫療保險需要繳納一定的年限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到終身醫療服務,并且每月獲得來自***部門的一定藥品和門診補助,并且根據統籌地區的不同,不同地區可能有著不同的繳納年限要求,有的地區要求男性醫保繳納年限要達到30年,女性醫保繳納年限要達到25年;而有的地區則要求男性醫保繳納年限為25年,女性醫保繳納年限為20年,不管總年限要求如何,醫保參保人都需要保證實際繳納年限需要達到15年,醫療保險斷繳對于參保人來說會有很大的繳納年限上的影響,假設某位參保人是在2012年進行醫保的參保的,但是在2014年斷繳了醫保,并且連續三個月以上沒有進行及時補繳,那么原先的兩年醫保參保記錄就會被清零,該參保人的參保年限就需要重新計算,由于該參保人繳納醫保的時間是在醫療保險制度推行之后,所以該參保人是沒有相應的視同繳納年限可以參與計算的,他需要從2014年開始重新進行醫保繳納年限的統計。
如果參保人在斷繳三個月內及時參與醫保的繳納,那么這三個月還是可以累計算入總繳納年限里的,并且在繳納三個月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超過了三個月才進行醫保繳納的參保人,要連續繳納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醫保進行治療費用的報銷。
所以,參保人千萬不要進行醫保的斷繳,就算是斷繳,也需要在三個月內及時進行補繳,在三個月內進行補繳,這三個月內的醫療費用還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只不過需要向所在單位進行手動報銷手續的實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己所在的用人單位所導致的醫保斷交,該參保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該單位進行一次性補繳。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