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欠錢不還會成為老賴,而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將帶來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
失信人員有什么影響和后果?
成為失信人員的不良影響和后果在于日常生活消費、出行等方方面面受限制,甚至牽連子女,嚴重者可能判刑。
具體如下:
1、禁止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2、禁止出境、旅游、度假。
3、禁止***、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產品。
4、禁止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5、禁止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和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6、禁止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7、禁止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8、禁止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9、禁止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
10、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提醒: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并處罰金。
注意以下幾種情況會成為失信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5、違反限制消費令。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靠前種情況成為失信人,履行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才能從失信人名單中解除。第二種至第六種情況成為失信人,納入期限為兩年。而若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納入期限將延長一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