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除權是在股票發行公司給股東配發股票股利(即權值或取得增發股票的權利)期間,該股票的上市交易價格一般要除去發行公司配發給股東的那部分權值,使投資者在分紅前后的總資產不變,比如,一只股票市場價格為20元,公司進行每10股送10股的方案,在除權之后,每股股價會做出相應的下調,股價為10元。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進行分紅的比例越高,股票的市場價格下調越大,但是,其個股的后期走勢,仍然受市場行情以及個股的實際情況影響。
如果在除權除息之后,市場行情較好,且個股業績較好,則可能會推動股價上漲,出現填權的情況,當股價回到除權除息之前的位置時,被稱為填滿權,除權除息之前買入的投資者獲利。
如果在除權除息之后,市場行情較低迷,且個股業績變差,則可能會導致股價下跌,出現貼權的情況,在除權除息之前買入的投資者虧損。
同時,投資者在賣出除權股票時,會根據其持有時間的長短,收取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其規定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包含一個月),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包含一年),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按照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大于一年的,投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
比如,小唐持有某股票1000股,該公司按照每10股派發1元的方式派發紅利,持股1個月就賣出,那么小唐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20%=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持有時間是從投資者買入該股當天算起的,不是從分紅當天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