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在異地購房的,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再后向公積金中心提交材料明確提出申請:
1、申請人在戶籍的所在城市購房,申請人務必是所買房子的產權所有人或是共有人;
2、申請人早已持續正常交納了六個月或以上的個人公積金;
3、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償還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借款手續。
1、領表資詢:貸款申請人在北京市公積金服務網點資詢,領取《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也可以通過本市公積金官方網站下載該表格進行填寫;
2、開具證明:貸款申請人以及需要參加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到個人公積金存繳地管理處**存繳狀況證實;
3、核實情況: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員接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后,通過電話、發傳真、網絡查詢等方法核查申請人外地存繳公積金狀況;
4、設立帳戶:貸款申請人和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到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外地貸款職工存繳銀行卡開戶手續;
5、**貸款:**手續與正常**公積金貸款的手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