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通過個人年度收入計算中發現其在上一年度的總體收入在6萬以下,可是每季度正常地繳納了相關稅費的可申請相關退稅;
2、納稅人合乎專項附加條文的繳稅費用扣減的申請標準,可是納稅人在事先提早繳納稅費時并沒有取得成功減掉相關花費,可以申請稅費退回;
3、納稅人在全年期內因為個人就業等問題造成收入不穩定以及部分季度沒有相關收入,其中,因為前后的稅收優惠各有不同,納稅人可就具體條件提出退稅申請;
4、納稅人個人沒有任職于一切企業單位,以稿費等非平穩收入為主保持日常生活,而且其收入項目適用的預扣預繳率超過納稅人年度總體的個人所得的稅率,可以通過相關條文的費用匯繳申請**相關的抵扣;
5、納稅人在進行稅金的提早繳納時,未全額享有相關特殊的優惠政策可以申請退稅;
6、納稅人有參加相關的慈善公益項目,并投放了一定金額的捐贈支出,該類開支項目可以列入退稅的申請范疇內,倘若納稅人已預繳了相關稅費,其可以提出退稅申請。
1、按國家統一要求下發的補貼津貼,如院士津貼;
2、從工作單位獲得的延遲退休年齡的高級權威專家補貼;
3、獨生子補貼托兒補助費,但高于要求規范下發的部分需要劃入工資薪金所得;
4、差旅費補差旅費津貼;
5、財政部要求的誤餐費,而一些企業以誤餐補助為名發送給職工的補貼津貼需要劃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征求個人所得稅;
6、退休人員生活補貼;
7、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
8、生育津貼;
9、軍人職業津貼專業性補助。
員工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根據員工當月的收入計算的,與是否繳納五險一金無關。但是,在支付五險一金的情況下,需要在計算前扣除部分支付。因此,即使企業不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只要員工當月收入達到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標準,仍需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