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2020年6月12日實行。
申請創業板注冊制股票首次上市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
審核規則》,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的,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標準中的一項,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和保薦人的上市保薦書應當明確說明所選擇的具體上市標準:
1、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溫馨提示: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孰低者為準,所稱凈利潤、營業收入均指經審計的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