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甘肅監管局發布批復稱,《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關于核準李治軍擬任天水分行行長助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請示》(建甘報〔2024〕38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治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中國建設銀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中國建設銀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中國建設銀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