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銀行單位定期存款業務介紹
定期存款是相對于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種與單位預先約定期限,一般到期才能支取的存款。
業務特點:
定期存款具有穩定性與效益性,存款者具有到期提取存款的權利,銀行具有到期付款的義務,存款利率較高,起存金額為一萬元,多存不限。
存款檔次及利率:
定期存款存期分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個檔次,存期限內按存入日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不同期限的利率檔次計付利息,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實行利隨本清計息辦法。
**程序:
您申請**定期存款,應向開戶銀行出具開戶申請書、營業執照正本等,并預留印鑒。經銀行審核無誤后,為您開具《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存款到期日,您持已蓋有銀行預留印鑒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填寫完整的進賬單交開戶銀行**支取手續。
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利率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額,則按原存期開具新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按原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同檔次定期存款利率計息,不足起存金額則予以清戶。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如發生遺失,不予以**掛失手續,定期存款到期后,您憑加蓋公章的證明和銀行預留印鑒到開戶行**支取手續,證明中應對單位存款開戶證實書的各要素進行詳細說明,包括證實書號碼、存入日期、戶名、賬號、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