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河北監管局發布批復稱,《曲周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核準周亮同志行長助理任職資格的請示》(曲恒村銀〔2024〕108號)收悉。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5號)的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周亮曲周恒升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曲周恒升村鎮銀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有關監管規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曲周恒升村鎮銀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